2021年经济与管理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
为适应人才培养多样化需求,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根据学校大类招生政策和本学院专业设置情况,特制定本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
一、专业分流对象
专业分流对象为经济与管理学院按照 “工商管理学”大类2020年招生入校且尚未确认具体专业的本科生。包括“会计学”、“市场营销学”和“人力资源管理”三个专业。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院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刘玉勋 黎天宇
副组长:雷洪 颜春萍 崔彩周
组 员:邓孙棠 周箐 陶红 董濠鋆 温文莉
秘 书:叶 青
三、分流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以学生个人意愿和专业发展为导向,综合考虑学生学习成绩与表现。
(二)学生个性发展与学院专业发展相结合原则。在尊重学生志愿的同时,根据学院专业教学资源,结合学院专业结构布局的合理性进行分流。
(三)成绩优先与学术特长优先原则。以分流前的综合成绩作为专业分流的主要依据,结合学生高考成绩和专业学术特长进行专业分流。
四、分流条件
(一)学生应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专业大类共修课程平台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达到相关要求方可参加专业分流。
(二)分流去向限定为就读的专业大类所含专业。
五、分流考核依据
(一)优先选专业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选择专业:
1.高考入学成绩
凡高考成绩排名位于学院工商管理类学生(以校招办提供成绩为准)前10%者,享有优先选择专业资格。(分文理科排序,理科前五文科前四)
2.专业学术特长
对于拥有本学科专业方面学术特长(包括省级以上专业竞赛获奖、发表作品和获得专利等方面)的学生,在选择专业时可优先考虑。
(二)专业学习成绩
在上述符合条件者优先选择转业后,剩余同学按第一学期的学业成绩排序,按排名先后选择专业。
1.学业成绩以学生修读课程的平均成绩为计算依据。
课程平均成绩=∑(每门课程成绩×课程学分)/所修课程学分之和。
2.如果课程平均成绩相同,则参考课程加权平均绩点。
课程加权平均绩点 =∑(每门课程绩点×课程学分)/ ∑学分
六、分流专业、人数
1.会计学专业一班 40人
2.市场营销专业专业一班 25人
3.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一班 22人
七、分流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于2021年4月15日前制定《2021年经济与管理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报教务处审核;
(二)于2021年4月25日前将学生高考成绩(理科前五文科前四)及第一学期的学业成绩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三)2021年5月10日前组织学生填报志愿,学生根据个人志愿结合第一学期专业成绩,按排序先后填报专业。因特殊原因不在学校的,由教学秘书通知学生本人填报志愿。
(四)学院根据学生综合成绩排名及学生志愿进行专业分流。2021年5月13日-5月17日,在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分流结果,学生可上网查询。
(五)2021年5月21日,将分流结果报教务处学籍科,由教务处通过正式途径发布。
(六)6月由教务处学籍科、教务科办理学籍变更、排课、选课等后续工作。
八、组织保障
(一)学院成立领导小组负责专业分流的方案和名单的审定。
(二)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向学生全面传达学校、学院关于大类招生的有关文件和要求,详细介绍各分流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办学特色和办学优势,指导学生合理填报志愿。
(三)专业分流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与监督。
肇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