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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的填写说明!
2010-09-18 00:00  

      1.“出生年月”、“入团时间”及“入党申请时间”----表格中所有涉及年月的项目均以阿拉伯数字加简体中文形式表示。例:“出生年月”为19XXXX月,“入团时间”为200XXXXX日,“入党申请时间”对照申请书落款时间。

    2.“民族”---全称,例:汉族、苗族等;

    3.“籍贯”---广东广州、黑龙江鸡西等。

    4.“家庭出身”----包括居民、农民、教师、工人、干部(俗称公务员)等,如有多重出身,只需选择一个填写。

    5.“本人成分”----一般填写“团员”。

    6.“文化程度”---在读本科。

    7.“工作时间”---空去,无需填“无”亦无需做任何标记。

    8.“单位职务”---具体单位及自入学以来最高职务,无任何职务则填学生。例:肇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200X级市场营销学专业1班 校学术部部委。

    9.“家庭住址”---个人身份证封面的家庭住址;“电话”---家庭电话。

    10.“个人简历”---至小学一年级起的学习经历及证明人(一般为老师),例:

19XX920XX7  广东省XXXXXX小学  学生  张三

20XX920XX7  广东省XXXXXX中学  班长  李四

20XX920XX7  广东省XXXXXX中学  学生  王五

20099至今       广东省肇庆市肇庆学院        团支书  陈六

    11.“家庭主要成员”---是指与本人有直接血缘关系的直系亲属(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等),此项至少填写3个(单亲或独身子女除外)。

其中:工作单位及职务填写具体的工作地点(无工作的填写此项写家庭地址),职务填写如:职工、家庭主妇、待业等(此项不可不填亦不可填无);政治面貌包括少先队员、共青团员、中共党员、九三学社等。

    12.“主要社会关系”---是指与本人的旁系亲属(伯叔、舅姑、堂表兄弟姐妹等),此项至少填写3个。其他要点参考第10点。

    13.“奖励或处分”---自入学以来所获院级或院级以上奖项(此项需填写具体时间、单位);或自小学以来所获市级或市级以上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先进红旗标兵等称号。例:199XXX小学获XX市先进红旗标兵荣誉称号;2009年在肇庆学院获经济与管理学院生活小常识竞赛三等奖;至入团以来组织内行政记过获批评处分。

    14.“团组织推荐意见”---指各班团支部召开支部会议讨论以后最终确定的结果,要对该同志进行总体,客观的评价,最后要明确表明团支部是否同意推荐该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

    15.“培养考察情况”由培养联系人根据该同志的实际表现填写,每半年填写一次;“培养联系人综合意见”由任一培养人联系结合其他培养联系人意见综合概括该同志在培养考察期间的表现。

    16.《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为中共党员发展及存档的必备材料,填写人务必认真对待,不得遗失、损坏,填写时应保持版面整洁、字迹清晰端正,不得随意做标记、不得随意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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