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摘录《广东党建》(20105月总11期))

总体要求:“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

推动科学发展,就是要求基层党组织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本单位科学发展规划、思路、举措;党员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领广大群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促进社会和谐,就是要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引导工作;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做好化解工作;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捍卫国家和人民利益。

服务人民群众,就是要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充分尊重群众,紧紧依靠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反应群众意愿,主动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积极参加党员支援服务活动,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加强基层组织,就是要求基层党组织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造就高素质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

主要内容: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

“五个好”

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

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五带头”

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山做出显著成绩。

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

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主要阶段:

20104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搞好动员的基础上,各基层单位要坚持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切实兑现向群众作出的承诺,建立健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引导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职责,共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掀起创先争优活动高潮。

20117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2012年“七一”前后,中央组织部将专项表彰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以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成绩显著的先进县(市、区、旗)党委。

主要方式:

紧紧围绕确定的主题,通过一下五种方式,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一)公开承诺。基层党组织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党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二)自我讲评。基层党支部和党员要适时小结,以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在基层党支部进行讲评。党员对参加活动的情况进行陈述,对落实承诺情况进行认真自查。

(三)领导点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适时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四)群众评议。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

(五)评选表彰。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在此基础上,适时评选表彰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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