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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肇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是全院学生的群众组织。在院党委和团委的指导下,本着务实求新的宗旨,围绕教学中心积极主动、独立自主地开展各项工作,为同学们服务。
第二条 本学生会的宗旨是:按照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要求,在院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团委的有力奋斗指导下,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活动,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努力成为本院学生与其他学院和校联系的纽带和桥梁,协助本学院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使全体同学成为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
第三条 本学生会以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为方针,团结和组织本学院同学,积极配合校学生会,完成下列任务:
(一) 围绕学校对大学生的培养目标,开展适合学生、生动活泼的思想教育、社会实践和文娱体育等各种活动;
(二) 对学生日常的生活秩序实行自我管理;在维护学校、本院整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代表和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
第四条 本学生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凡在本院注册的学生,即为本学生会会员。
第六条 本学生会会员享有如下的权利:
(一) 在本学生会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 有批评和监督学生会的工作部门、工作人员的权利;有对本学生会提出建议、询问和要求取得答复的权利;
(三) 参加本学生会举行的各项群众性活动的权利;
第七条 本学生会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本学生会章程,完成本学生会委托的工作,积极参加本学生会的活动;
(二) 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勤奋学习、努力提高思想水平和道德修养,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任务。
第三章 学生会干部制度
第八条 干部的素质要求:
学生干部必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具有全心全意为本院同学服务的精神,务实、求新,严谨,甘为公仆的行为作风;
服从上级领导,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办事能力,敢于创新,并善于利用时间,努力学习,永不自满;
认真负责本职工作,严格执行本职的权利与义务;
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与一切坏人坏事及损害集体利益行为作斗争;
具有强健的体魄和旺盛的精力。
第九条 干部产生的办法:
学生干部的产生,必须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采取自荐、推荐等形式,经过面试,试用,再由本院四大机构投票决定,上报学院领导、辅导院审批;
在特殊情况下,学生干部也可以由组织制定,任命或招聘等形式产生。
第十条 学生会委员会职责
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讨论、决定学生会工作职能、工作方针、
工作理念、工作策略的定位;
审批通过学生会的有关条例、制度、办法和总体工作计划等;
监督、审查、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工作;
决定学生会机构的设置和学生会人员任免事项;
学生会换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审核工作,提名下届委员会的候选人;
行使学生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十一条 主席的职责:
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工作;
主持召开部长会议及全体委员会议,总结布置工作,并听取意见和批评,不断改进工作;
定期向上级领导总结汇报工作,并及时取得领导的指示和指导;
善于捕捉时代的信息,结合本分会的实际情况,不断提出富有创造性的学生会工作构想,并以开拓精神开创学生会工作的新局面;
在考察干部工作的同时,还切实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的各种问题。
第十二条 副主席的职责:
协助主席全面开展工作,指导或间接参与所负责部门的工作;
经常向主席反映各部门的情况,充分发挥主席联系各部正副部长的纽带作用;
不断提出自己对学生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所负责部门的思想工作。
第十三条 主席助理的职责:
协助主席的工作,及时向主席反映委员思想动态以及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
负责学生会档案工作,帮助主席处理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部长的职责:
富有创造性地开展本部的工作;
定期向主席汇报工作,并及时取得其对部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关心部委的成长并向主席团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团结其他部门,共同搞好工作,对其他部门工作有建议,批评的权利;
第十五条 副部长的职责:
出色地完成所承担的各项任务;
有责任提出利于本部或学生会的建议。
第十六条 委员的职责:
积极主动协助正、副部长开展工作;
在各项工作中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第十七条 干部的罢免:
政治思想上有错误言行,违法乱纪,造成不良影响者;
学习成绩差,每学期考试两科以上(包括两科)不及格者;
工作、生活作风不端正,严重影响学生会声誉,在同学中产生不良影响者;
在学生会内部“拉帮结派”,影响学生会整体工作及各部工作者;
无故不参加学生会会议、活动(包括各项工作)达3次及以上、屡教不改者;
违反国家法律或校纪、校规、受警告以上处分者;
凡是达到以上诸条之一者作自动退出学生会论处;
对在任的有较大失职行为或无作为的部长,经学生会常委会决定可随时撤换;
副部长对部长负责,对不合格者,主席团与部长可向全委会提议撤换,并由全委会作出撤换与否的决定;
部委之撤换由部长提议,报全委会审批,委员有权在全委会提出对部委的撤换。
第十八条 学生干部的汇报、管理和考核:
严格执行副部长对部长负责、部长对主席团负责的制度,每一项重大活动必须向所分属主席团的成员汇报计划和总结;
严格执行签到、签退制度,因故不能签到的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请假;
各干部每学期作一次述职报告并写工作总结,由上级进行考核。
第四章 学生会会议制度
第十九条 会议制度
学生会会议分全委会、部长级会议、学生会例会和部门内部会议;
所有会议严格执行签到、签退制度,因故不能签到的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请假,要求各干部按时到会并作好记录;
会议主持人应负责做好“学生工作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须送办公室存档。
第二十条 签到制度
每次会议及活动的签到除特殊情况下由办公室负责;
学生会的每位干部需在会议或活动规定的时间后5分钟前签到;
若在规定的时间后5至30分钟内签到属迟签,30分钟以上为缺席,不予签到;
签到的考核将计入年终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考核,并明确实行奖惩制度。
第二十一条 签退制度
每次活动结束后进行签退,特殊情况除外;活动结束后安排到有任务的人员没有完成任务或中途离场,其签退无效;
签退的考核将计入年终分会优秀学生干部考核,并明确实行奖惩制度。
第二十二条 请假制度
每次会议及活动的请假均需在会议及活动前出示书面请假条;
若时间紧迫,可事后3天内补回,但需事先知会办公室;
请假需写六百字书面申请,并附有部长、分管主席、主席、辅导员签字,再通知此次会议及活动的负责人,最后请假条交回办公室;
请假的考核将计入年终分会优秀学生干部考核,并明确实行奖惩制度。
第五章 工作机构权限
第二十三条 办公室的工作权限:
积极做好会议的签到、签退及记录工作,加强与校学生会的联系,每月认真上交计划与总结,负责制度的起草、文件的存档与档案的管理。收集学生会各部的方案、总结、和计划,进行办文工作。加强同各班班长的交流,构筑和谐高效的机构氛围。
第二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的工作权限:
负责学院招新纳干、录用以及干部培训工作;做好学生干部的绩效考核及评优工作;管理四大机构干部档案;提供干部情感交流平台;负责人力资源规划以及各项工作的人员调配。
第二十五条 学术部的工作权限:
以促进学习,培养同学的综合能力为目标,组织有关讲座、辩论赛、普通话和英语演讲或朗诵比赛及各种学术经验交流活动,协助学院教务员老师开展教务工作,创造良好学风,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
第二十六条 社会实践部的工作权限:
组织本院广大学生开展“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负责学生会各项外联工作,负责设计学生活动中商家宣传方案。
第二十七条 宣传部的工作权限:
响应学校党委号召及结合校、院的实际情况,及时宣传校、院的各项决议和活动,并与团委宣传部共同出好每期的墙报;负责联系各班级宣传委员。
第二十八条 生活部的工作权限:
深入同学、了解同学需要、反映同学心声、及时向领导汇报,积极主动为同学排忧解难,负责学院财物管理、报销工作,以及学院各项后勤工作;要监督管理生活委员的工作开展。
第二十九条 文娱部的工作权限:
负责开展有益大学生身心健康,具我院专业特色的文艺活动,丰富同学们的文化文娱生活,为具有才能与热情的同学提供一个展现自我、实现自我的舞台,并积极配合学校学生会文娱部做好文娱工作,要监督管理文娱委员的工作开展。
第三十条 体育部的工作权限:
积极配合校学生会体育部组织参加各种体育活动,并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增强同学们的体质,提高运动水平。
第三十一条 信息科技部的工作权限:
各部举办活动时,负责音响、麦克风、灯光、投影仪等设备的使用与管理,负责活动的摄影与录像,并负责事后的修改与剪辑工作,更新我院网站的信息,及时介绍我学院的最新动态。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会章程的解释权归肇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肇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常委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